黑龙江:截至2024年底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740件
黑龙江:截至2024年底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740件
黑龙江:截至2024年底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740件在广袤的(de)黑龙江伊春林区,地广人稀的地理特点曾让(ràng)群众申请(shēnqǐng)行政复议(xíngzhèngfùyì)面临诸多不便。如今,这一难题被黑龙江省伊春市司法局创新推出的“林间复议”工作(gōngzuò)机制成功破解。该机制宛如一座便民桥梁(qiáoliáng),将行政复议服务从机关办公场所延伸至林海深处、田间地头,真正打通了行政复议便民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林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与公正。
组建“复议轻骑兵” 直抵一线解难题(nántí)
伊春市司法局(sīfǎjú)精心打造了(le)一支“复议轻骑兵”,由“办案人(bànànrén)+属地办事人员”组成工作小组,他们如同(rútóng)冲锋在前的先锋队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迅速直达现场开展调查。在调查过程(diàocháguòchéng)中(zhōng),办案人员严谨核查案件事实,深入细致地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,并认真研判化解争议的方案。他们充分发挥属地司法行政部门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优势,这些组织熟悉当地情况,便于与群众沟通协调,从而形成了高效(gāoxiào)协同的工作合力。
在吴某复议(fùyì)某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(dēngjì)中心不予登记案件中,吴某的(de)房屋因年代久远,所有权证记载的地址(dìzhǐ)与现在房屋的地址不符,当年房管所留存的档案(dàngàn)中房屋信息栏空白,这使得吴某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遇到了重重困难(chóngchóngkùnnán)。为(wèi)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难题,“复议轻骑兵”迅速行动,办案人员向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和派出所调查了解(liǎojiě)情况,社区和派出所积极配合予以核查,最终确认吴某房屋当年的地址即为现在的地址,并由两家单位出具了证明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这些证明为吴某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,申请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,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。
开通“双线服务快车道” 复议窗口搬到(dào)群众家门口
伊春市司法局(sīfǎjú)创新性(xìng)地开通了“预约定点+主动(zhǔdòng)排查”双路径服务(fúwù)模式,为群众(qúnzhòng)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复议服务。一方面,针对60岁以上老人或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,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提前预约复议办理的时间和(hé)(hé)地点,办案人员会按照约定准时前往,为申请人(shēnqǐngrén)提供贴心的“点单式”服务,让这些行动不便的群众无需长途奔波,就能(néng)享受到专业的复议服务。另一方面,复议人员积极主动作为,对既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,将符合条件的案件主动纳入巡回范围。他们深入林区各地,提前介入开展工作,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,实现了案件办理从“被动响应”向“主动出击(zhǔdòngchūjī)”的转变,大大提升了服务的覆盖面、及时性和便民性。
今年3月,复议(fùyì)人员接到一位老者的电话,称自己于1年前在(zài)朋友处购买了一辆二手本田车,该车于2021年出厂,前几天通过线上申领检验标志时,被告知(gàozhī)该车发生过伤人事故(shìgù),必须通过检验监管系统办理此业务。老者对此(duìcǐ)结果不服,请求(qǐngqiú)复议机关解决。复议人员在听取老者的叙述后,第一时间联系交警部门了解情况。考虑到老者年长,复议人员征求其意见后,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他的住处,当面向其解释法律规定(guīdìng),并出示了车辆肇事导致人员受伤后就医病历等证据。老者心服口服,对复议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态度(tàidù)称赞不已,一起行政(xíngzhèng)争议在复议前得到了妥善化解。
创立“林间听证会(tīngzhènghuì)”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
伊春市(yīchūnshì)司法局创立了“林间听证会”这一独特的办案模式,实行“现场听证+即时调解”全流程办案。对于(duìyú)应当听证的案件,经当事人(dāngshìrén)(dāngshìrén)同意后,将“听证室”下沉到林区一线,甚至田间地(dì)头,直达群众身边。通过听证,让当事人有机会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,从而自我审视,初步衡量自身行为的对错。听证结束后,复议人员就地开展调解工作,进一步(jìnyíbù)析理明法,促进案件的实质(shízhì)化解,维护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今年1月,申请人宋(sòng)某(mǒu)认为其承包的退耕还林地可能涉及征收,为了解征收相关文件规定,向某人民政府邮寄(yóujì)了政府信息公开(gōngkāi)申请,申请公开其所(qísuǒ)承包地块涉及征收内容的5份政府信息。某人民政府经查找答复宋某(sòngmǒu)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,并作出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》。宋某不服,申请复议。复议人员到宋某住处听取了意见,并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(jìnxíng)全面审查,认为某人民政府答复内容合法。但宋某始终认为其申请公开的信息存在错误。为消除宋某的质疑,复议人员与宋某、某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前往(qiánwǎng)当地档案馆(dàngànguǎn),查找了宋某认为可能存在的2017-2019年所有(suǒyǒu)政府信息。经查找,未找到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宋某最终得以信服。
今年以来,伊春市司法局(sīfǎjú)已在10个县(市)区复议机构全覆盖选任了属地办事员,这些属地办事员负责案件发生地(fāshēngdì)的(de)沟通对接,并且根据案件情况协调当地社区、司法所、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案件调查和调解工作。制度实施以来,通过网络和邮寄等“不见面”方式办理复议申请31件,占收到申请的五成。深入县(市)区开展实地调查(shídìdiàochá)、听证5件次,当面(dāngmiàn)听取申请人意见32件次,申请人在“家门口”当场主动(zhǔdòng)撤回复议申请1件;经过案前调解,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5件,占接待(jiēdài)案件数的近三成;审理中以调解方式结案(jiéàn)16件,超过了全部(quánbù)审结案件的三成。
伊春市司法局的(de)(de)“林间复议”工作机制,从人民群众最急、最忧、最盼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发,勇敢地跳出传统(chuántǒng)行政(xíngzhèng)复议“坐堂问案”的机关化模式。针对林区的现实情况,该机制直视人民群众的新需求、新期待(qīdài),实现了制度创新与民生需求的精准对接。它让公平正义从“文本规范”变为“可触体验”,用司法行政的“温度”进一步提升(tíshēng)了群众对法治的满意度,实现了法律效果(xiàoguǒ)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为林区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新的活力,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、可推广的宝贵(bǎoguì)经验。

在广袤的(de)黑龙江伊春林区,地广人稀的地理特点曾让(ràng)群众申请(shēnqǐng)行政复议(xíngzhèngfùyì)面临诸多不便。如今,这一难题被黑龙江省伊春市司法局创新推出的“林间复议”工作(gōngzuò)机制成功破解。该机制宛如一座便民桥梁(qiáoliáng),将行政复议服务从机关办公场所延伸至林海深处、田间地头,真正打通了行政复议便民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林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与公正。
组建“复议轻骑兵” 直抵一线解难题(nántí)
伊春市司法局(sīfǎjú)精心打造了(le)一支“复议轻骑兵”,由“办案人(bànànrén)+属地办事人员”组成工作小组,他们如同(rútóng)冲锋在前的先锋队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迅速直达现场开展调查。在调查过程(diàocháguòchéng)中(zhōng),办案人员严谨核查案件事实,深入细致地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,并认真研判化解争议的方案。他们充分发挥属地司法行政部门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优势,这些组织熟悉当地情况,便于与群众沟通协调,从而形成了高效(gāoxiào)协同的工作合力。

在吴某复议(fùyì)某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(dēngjì)中心不予登记案件中,吴某的(de)房屋因年代久远,所有权证记载的地址(dìzhǐ)与现在房屋的地址不符,当年房管所留存的档案(dàngàn)中房屋信息栏空白,这使得吴某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遇到了重重困难(chóngchóngkùnnán)。为(wèi)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难题,“复议轻骑兵”迅速行动,办案人员向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和派出所调查了解(liǎojiě)情况,社区和派出所积极配合予以核查,最终确认吴某房屋当年的地址即为现在的地址,并由两家单位出具了证明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这些证明为吴某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,申请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,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。
开通“双线服务快车道” 复议窗口搬到(dào)群众家门口
伊春市司法局(sīfǎjú)创新性(xìng)地开通了“预约定点+主动(zhǔdòng)排查”双路径服务(fúwù)模式,为群众(qúnzhòng)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复议服务。一方面,针对60岁以上老人或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,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提前预约复议办理的时间和(hé)(hé)地点,办案人员会按照约定准时前往,为申请人(shēnqǐngrén)提供贴心的“点单式”服务,让这些行动不便的群众无需长途奔波,就能(néng)享受到专业的复议服务。另一方面,复议人员积极主动作为,对既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,将符合条件的案件主动纳入巡回范围。他们深入林区各地,提前介入开展工作,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,实现了案件办理从“被动响应”向“主动出击(zhǔdòngchūjī)”的转变,大大提升了服务的覆盖面、及时性和便民性。

今年3月,复议(fùyì)人员接到一位老者的电话,称自己于1年前在(zài)朋友处购买了一辆二手本田车,该车于2021年出厂,前几天通过线上申领检验标志时,被告知(gàozhī)该车发生过伤人事故(shìgù),必须通过检验监管系统办理此业务。老者对此(duìcǐ)结果不服,请求(qǐngqiú)复议机关解决。复议人员在听取老者的叙述后,第一时间联系交警部门了解情况。考虑到老者年长,复议人员征求其意见后,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他的住处,当面向其解释法律规定(guīdìng),并出示了车辆肇事导致人员受伤后就医病历等证据。老者心服口服,对复议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态度(tàidù)称赞不已,一起行政(xíngzhèng)争议在复议前得到了妥善化解。
创立“林间听证会(tīngzhènghuì)”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
伊春市(yīchūnshì)司法局创立了“林间听证会”这一独特的办案模式,实行“现场听证+即时调解”全流程办案。对于(duìyú)应当听证的案件,经当事人(dāngshìrén)(dāngshìrén)同意后,将“听证室”下沉到林区一线,甚至田间地(dì)头,直达群众身边。通过听证,让当事人有机会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,从而自我审视,初步衡量自身行为的对错。听证结束后,复议人员就地开展调解工作,进一步(jìnyíbù)析理明法,促进案件的实质(shízhì)化解,维护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
今年1月,申请人宋(sòng)某(mǒu)认为其承包的退耕还林地可能涉及征收,为了解征收相关文件规定,向某人民政府邮寄(yóujì)了政府信息公开(gōngkāi)申请,申请公开其所(qísuǒ)承包地块涉及征收内容的5份政府信息。某人民政府经查找答复宋某(sòngmǒu)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,并作出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》。宋某不服,申请复议。复议人员到宋某住处听取了意见,并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(jìnxíng)全面审查,认为某人民政府答复内容合法。但宋某始终认为其申请公开的信息存在错误。为消除宋某的质疑,复议人员与宋某、某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前往(qiánwǎng)当地档案馆(dàngànguǎn),查找了宋某认为可能存在的2017-2019年所有(suǒyǒu)政府信息。经查找,未找到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宋某最终得以信服。
今年以来,伊春市司法局(sīfǎjú)已在10个县(市)区复议机构全覆盖选任了属地办事员,这些属地办事员负责案件发生地(fāshēngdì)的(de)沟通对接,并且根据案件情况协调当地社区、司法所、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案件调查和调解工作。制度实施以来,通过网络和邮寄等“不见面”方式办理复议申请31件,占收到申请的五成。深入县(市)区开展实地调查(shídìdiàochá)、听证5件次,当面(dāngmiàn)听取申请人意见32件次,申请人在“家门口”当场主动(zhǔdòng)撤回复议申请1件;经过案前调解,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5件,占接待(jiēdài)案件数的近三成;审理中以调解方式结案(jiéàn)16件,超过了全部(quánbù)审结案件的三成。
伊春市司法局的(de)(de)“林间复议”工作机制,从人民群众最急、最忧、最盼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发,勇敢地跳出传统(chuántǒng)行政(xíngzhèng)复议“坐堂问案”的机关化模式。针对林区的现实情况,该机制直视人民群众的新需求、新期待(qīdài),实现了制度创新与民生需求的精准对接。它让公平正义从“文本规范”变为“可触体验”,用司法行政的“温度”进一步提升(tíshēng)了群众对法治的满意度,实现了法律效果(xiàoguǒ)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为林区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新的活力,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、可推广的宝贵(bǎoguì)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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